超出多长时间担保人没有责任

1.担保人责任免除时间主要取决于是否有约定。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按约定处理,不过若约定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约定不明,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同样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若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一般保证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或未在保证期间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当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3.建议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及时行使权利,避免错过时间导致保证人免责。同时,担保人在签订担保协议时,应明确约定保证期间等关键条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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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担保人责任免除时间与保证期间约定情况相关。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按约定执行,但约定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也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3)债权人需在保证期间对一般保证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不再担责。
(4)主债务履行期限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

提醒:
担保涉及复杂法律关系,不同约定情况会影响责任免除时间,建议当事人在做担保决策前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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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按约定执行。但约定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二)未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三)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一般保证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或未向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担责,保证人不再担责。
(四)主债务履行期限没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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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担保人责任免除时间,先看有无约定。有约定保证期间按约定,但约定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约定不明,保证期是主债务履行期满日起6个月。
2.未约定保证期间,也是主债务履行期满日起6个月。债权人未在保证期对一般保证人诉讼仲裁、未向连带保证人追责,担保人免责。
3.主债务履行期没约定或不明,保证期从债权人给的宽限期满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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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担保人责任免除时间依是否有约定而定,有约定按约定(需符合规定),未约定则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按规定主张自己的权利,保证人不再担责。主债务履行期限无约定或约定不明,保证期间自宽限期届满起算。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在担保关系中,若有约定保证期间,按约定执行,但特殊约定视为无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若未约定保证期间,也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这个保证期间内,债权人要对一般保证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对连带责任保证人请求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当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保证期间从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您在担保方面遇到类似问题,或对担保责任免除时间有更多疑问,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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